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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信网络诈骗,正在淘汰一大波人

先锋 反诈骗先锋 2021-05-01


每一期反诈文章的评论中,总有这样一种声音:


“只能说傻子太多,骗子不够用!”


我并不认同这种看法,但又不得不说,其在一定范围内又有一定的道理。


我更愿意将这个“傻”解释为单纯、缺乏社会经验,换句话说就是遭受社会的毒打还不够。


又或者说,被骗的次数不够,防骗的心理还没有形成。


从出生一张空白开始,需要经历多次的被骗和一次印象深刻的打击,才能对这个社会形成防范心理。


我印象最深的一次被骗是在我读高中的时候,上学途中被一个穿西装、拎着公文包的人骗了。


他说他是外地来谈生意的,钱包被偷了,找我借20块钱,以后还给我。


我潇洒地给了他20元,告诉他不用还了。


但是很快,我就从路边店铺老板看傻子一样的眼神中意识到自己被骗了。


这是我第一次对这个社会形成防范心理,但并不是最后一次。


步入社会后,被骗的次数数不胜数,已经麻木了,于是开始研究骗术,分享防骗知识,帮助大家尽早建立防范意识。


01


从前,车马很慢,书信很远,一生只够爱一个人!


从前的诈骗也只能骗兜里有钱的人,于是很多人“自豪”地说:


我兜里比脸还干净,想骗我不可能。


然而互联网和网络贷款的普及,极大地提升了骗子骗钱的上限。


稍微专业点的诈骗团伙,设计的诈骗套路和话术里都会有骗受害人网络贷款的桥段。


否则,你都不好意思说自己在搞电信诈骗。


从前遭遇诈骗,生活质量会有所下降,咬咬牙,多打份工,兼兼职,就赚回来了,生活还过得去。


而现在遭遇诈骗,往往是前半辈子努力白费,一生积蓄散尽,还会负债累累。


再多打几份工,赚回来的钱还不够还网贷的利息。


负债越滚越大,开始还能扛几个月,到后面实在扛不住了,只有两个选择。


一种是脸皮厚的,当起了老赖,就是不还钱。


还有一种就是脸皮薄的,一跃而下,一了百了,各地都有先例。


2016年1月,河南周口一男子辛苦打工挣来的1万元被骗,在银行门口上吊自杀。



8月,广东揭阳大学生蔡淑妍电信诈骗,被骗9800元,留下遗书后自杀



虽然一年后主犯被判了无期,但花朵早已凋零!


除此之外,带来家庭问题、偷扒抢劫、报复社会等系列问题。


所以说,电信网络诈骗的危害远甚于从前。


02


有很多诈骗犯是在自己被骗之后,学会了诈骗手段,再去对他人实施诈骗。


一只南美洲亚马逊河流域热带雨林中的蝴蝶,偶尔扇动几下翅膀,可以在两周以后引起美国得克萨斯州的一场龙卷风


任何事物发展均存在定数变数,同时也存在不可测的“变数”,一个微小的变化能影响事物的发展。


人生亦如此。我们都生活在蝴蝶效应里。



被骗使他们的心理发生了变化,继而改变了他们自己和别人的人生。


被骗的人,工作、生活节奏完全被打乱。


他们每日生活在后悔、懊恼中,生活在还贷的压力之下,生活在害怕父母、丈夫(妻子)知道的恐惧中。


原本的学习、购物、旅游计划不得不取消,想买的衣服、想吃的大餐不得不退掉。


脾气变得敏感暴躁易怒,和家人吵架;工作上魂不守舍、丢三落四,成长进步受到影响,提拔的对象临时换了别人。


子女的教育受到影响,原本想上的好学校被迫换成了一所便宜的学校;正在学的钢琴被迫中止……


这其实是生物学进化论的淘汰过程!


达尔文进化论告诉我们:生物界本来就存在着个体差异,在生存竞争的压力下,适者生存,不适者被淘汰。


被诈骗的人正在经历一个被社会淘汰的过程。


电信网络诈骗的受害者,往往却是穷人或不富裕的人居多。


这个群体有强烈的改变命运(发财)的愿望,更容易被骗子利用。


淘汰并不一定是马上就死掉,他可以是一个慢性渐变的过程,他可以是剥夺你迈向成功的机会。


而每一次被骗,就剥夺了一次他们变成有钱人的机会。甚至再也没有机会了。


这个时代穷人确实比以前更难变得富有。


2011年8月一名教师在网上发帖称,“做了15年老师我想告诉大家,这个时代寒门再难出贵子!”


现在成绩好的孩子越来越偏向富裕家庭,在网上引起热议。


虽然不能绝对,但是毫无疑问,任何地方,好的教育资源都是向富裕家庭倾斜的。


所以一旦被骗,输掉的不仅是受害人的机会,还输掉了后代的机会。


03


我们在收到骗子的诈骗短信时会发现,短信的内容都很糙,逻辑不通,漏洞百出,错别字一大堆。


明明设计诈骗套路的人都是高手,甚至有些是高学历人才,既然想骗人为什么不专业一点,搞的像那么回事一点呢?


其实这是他们故意为之。



这是一个诈骗“开庭通告”短信的内容。


在这条在仅350字左右的短信中,就存在8处明显错误:


1、短信最后留下所谓“经办律师”的联系电话,是最为明显的一处错误。在实践中,法院受理案件后会分配给专门的承办法官,在法院通知中不存在经办律师的说法,律师一般由当事人自己选择聘请。


2、按照法律规定,不存在信用卡恶意透支这个案由。


3、刑事案件通常会先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,再由检察院公诉到法院。在立案侦查阶段,就会对当事人进行询问调查,不存在完全不知情,直接被通知到法院开庭审理的情况。


4、刑事案件中,通常不存在缺席审判的情况。只有被告人羁押到庭,法院才会开庭审理。


5、法院严格按照诉讼法规定的时间对当事人进行告知,给予当事人充分的应诉举证时间,不会出现通知与开庭时间仅相隔几天的情况。


6、在简易程序审理中,独任审判与合议庭不会并存,人民陪审员不会在独任审判中出现。


7、法院案号的组成为(收案年度)+法院代字+类型代字+案件编号+“号”,(2018)0785刑初4015的案件编号,不符合编号规范。


8、未经合法审判的案件不可能直接移送执行。

骗子真的是傻吗,发这种短信谁会信?还冒着违法的风险,大面积的发,能骗到钱?  

其实反过来想,到底是什么样的利益,能够让骗子们冒着违法的风险,发这种看起来这么蠢的短信呢? 

机器学习中有一个评价分类器准确度的工具,叫做混淆矩阵,听起来高大上,其实很简单,它有四个指标: 

1. 真阳性(True Positive,TP):样本的真实类别是正例,并且模型预测的结果也是正例

2. 真阴性(True Negative,TN):样本的真实类别是负例,并且模型将其预测成为负例

3. 假阳性(False Positive,FP):样本的真实类别是负例,但是模型将其预测成为正例

4. 假阴性(False Negative,FN):样本的真实类别是正例,但是模型将其预测成为负例

前两种都是预测对了的情况,后两种是预测错了。

骗子也知道,不是每个人都会上当受骗,被骗的毕竟是少数。

在编造诈骗短信的时候,他们肯定是希望找到茫茫人海中可以骗的那几个人。那么对于骗子来讲,最大的成本在于:

假阳性,FP:其实是个很精的人,发了短信给他  

假阴性,FN:其实是个很蠢的人,没有发短信给他  

对于FP这种情况,假设诈骗短信写得很真,有一些比较聪明的人也收到了,但是在诈骗的后续过程中识破了,那么这会耗费骗子大量的沟通(诈骗)成本。  

而对于FN,只要加大发送力度就行了,成本不高。

因此,需要极力避免FP这种情况。  

如何避免呢?那就是通过很蠢的短信,筛掉这部分比较聪明的人。  

简单来说,容易信比较蠢的诈骗短信的人,本身就比较容易骗,针对这些人下手,诈骗成功率更高。  

各类骗局其实也是一样,最初的几步看起来拙劣,其实是个筛选过程,容易上当的人连最初的几步都会信,那接下来的被骗,也就顺理成章了。


04


也正是这部分人,面临被社会选择性淘汰的风险。


网络已经融入我们的日常生活,特别是经济生活中。


电信网络诈骗、网络赌博、网络敲诈勒索,其实应该合并来看。


它们都是网络安全的产物,从网下到网上,是违法犯罪顺应生活、顺应时代的必然发展。


这部分人缺乏网络安全知识,无论老幼,他们拿着智能手机,扫码支付,但是不知道如何保护自己的电子账户。



未来,网络与生活的结合还将更加紧密,物联网将深入到每一个家庭。


网络也将成为侵犯财产违法犯罪的主战场。


落后于时代的人,必将被时代所抛弃!


除非从现在开始,学习网络安全知识,学习反诈知识,学会保护自己的财产安全。


也就是保护了希望、未来以及名声。


毕竟,谁都不愿意做那个被淘汰的傻子!


避免损失远比赚钱容易,关注、点赞、在看、转发,帮助他人远离诈骗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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